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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法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 发布日期:2021-01-11
  • 阅读量:94271

  1月6日,陆良法院执行局对一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

 

  钱某芬诉邹某加、李某夫妻二人民间借贷一案中,陆良法院判决由邹某加、李某偿还钱某芬借款本金153970.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邹某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钱某芬向陆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邹某加、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查询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敦促二人尽快偿还欠款。但邹某加、李某一直未还款,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十余次均未果后,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2021年1月6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邹某加到陆良人民法院执行局,其仍然表示拒绝偿还本息。被执行人邹某加最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依法拘留10日,成为了陆良法院2021年第一个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

 

  新年新征程,陆良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2021年执行工作起好步、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