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1年2月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月5日下午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李卫国检察长作的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高票赞成通过
会议充分肯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认为报告重点突出、内容务实,总结成绩客观全面,规划工作定位高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在过去一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稳步发展。
代表们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抓实案例工作,以案释法、引领社会,推动提升平安曲靖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加大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力度,维护良好营商环境;要强化为民担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实检察为民实事;要狠抓队伍建设,促进检察人员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对标新目标新定位,开好局、谋新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曲靖检察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抓实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铁军,更好服务保障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推动曲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