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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住酒店不交押金还砸坏物品
  • 发布日期:2021-03-06
  • 阅读量:88307

近日,陆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某商务酒店报警称,酒店前台的电脑、电话被人砸坏,请求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当天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来到该酒店拿出100元想要住宿,当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交100元押金时,疑似喝了酒的男子突然很激动,将100元扔在吧台上,称自己是该酒店的熟客,让交押金他觉得很没面子。说着,男子双手抱起前台的电脑显示器,大声质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不交押金,当工作人员回答不可以后,男子把电脑显示器狠狠砸在吧台上。这时,闻声赶来的店主王女士看到电脑显示器损坏,便准备拨打电话报警,谁知男子看到王女士报警,又上前一把夺过电话,将电话摔坏后,扬长而去。


经鉴定,酒店被损坏的电脑显示器、电话等物品价值4000余元。民警根据酒店登记的身份信息,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为大莫古镇的唐某君,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君曾有抢劫、故意伤害前科,已潜逃在外一年多,2月20日唐某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其对酒后损坏酒店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