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陆良县 > 正文
【执行攻坚】拖欠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陆良法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
  • 发布日期:2021-03-10
  • 阅读量:77824

被执行人王某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月22日,陆良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2019年,王某先承包工程建设,李某向其提供劳务。截止2020年1月22日,王某先尚下欠李某劳务工资36667元。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陆良法院要求王某先偿还工资欠款。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判决由王某先一次性支付李某欠款36667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先未履行义务,2020年10月13日,李某向陆良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先送达执行通知,多次电话劝诫其主动履行义务。2020年10月28日,在执行法官组织调解下,被执行人王某先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先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李某工资欠款36667元。但王某先并未按时履行,且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走访寻找等方式都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

2021年2月21日晚10点30分左右,申请人寻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先踪迹并报警,派出所及时与法院执行局长取得联系,迅速将被执行人控制,于2月22日凌晨顺利移交至法院。当日,王某先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陆良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陆良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快速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