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应互相帮助,有矛盾冲突时要及时向老师、父母或监护人报告,不能靠武力解决。”3月31日,针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征求的学校师生及家长意见、建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邀请麒麟区南苑小学150余名师生、家长代表旁听张某寿(案发时未成年)故意伤害案庭审,“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案情回顾
法庭审理证实,2009年8月10日,张某里(已判决)在麒麟区东山镇营盘山煤矿井下搬水泥块时与同班工友发生口角,后找人评理时,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推搡,后被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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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谭某当天被送医治疗。刘某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3日在医院死亡。经司法鉴定,刘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谭某的伤情为重伤。
2020年8月14日,在逃的张某寿被抓获。
“案件中,当事人发生矛盾后,不冷静,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用武力解决,给对方和自己都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最终留给他们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给自己及家人带来无法愈合的伤痛。”庭审结束后,该案的主审法官、中院少年庭庭长毕丽萍结合案情,语重心长地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毕丽萍要求大家切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平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做一名学法、尊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