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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
  •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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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消干警的思想顾虑,推进查纠整改落到实处,4月15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敏原文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向全院干警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从宽从严适用情形等内容和“主动投案”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范围,强调“自查”与“被查”的法律适用情形,提醒干警不要心存侥幸,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反思检视执行“三个规定”等情况,扎实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梳理报告等阶段性工作。

张敏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仅不能有独善其身的盲目乐观情绪,还要重点突出对落实“三项规定”问题的查纠整改。在查纠整改阶段,全体干警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行动要更加自觉,查纠问题要更加严实。当前,要突出抓实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制定的初衷,明确“自查”与“被查”不一样的道理,争取“自查从宽”的政策机遇;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和实事求是原则,既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主动如实向组织说明交代问题,又要统筹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教育整顿和工作提升“两不误”;三要强化总结提升,切实通过自查找准自身和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以英模先进为标杆找差距、正三观、校品行、提素质,以深化发展为动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为标准促进个人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和工作更好更规范,切实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厚植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