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百日会战】
司法拘留+通宵值守 执行案款终履行
4月14日,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黄某为失信付出代价,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陆良县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当天上午被送进拘留所。而此时,距离他被带到法院已经过去近24个小时。
案情简介
宋某申请执行王某、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依法从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账户扣划案款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黄某名下账户中无存款,名下无牌照拖拉机及老旧房屋无法处置,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制定还款计划,但其至今未履行任何款项。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到黄某居住地寻找,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故意躲避执行,且近两年长期在外生活,多方查找未果。
4月13日
晚19时
下班时间到了,但是执行工作还没有结束。
查人找物一直是执行阶段的一大难题,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总是踪迹不明,执行法官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蹲点,总是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4月13日,当执行法官再次到黄某居住地进行查找时发现其踪迹,果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晚22时
执行法官劝说黄某主动履行未果,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黄某被陆良法院依法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因疫情期间采取的拘留措施需要进行核酸检测,且黄某一旦脱离控制又很可能行踪全无,在办理核酸检测、轨迹查询等必要手续期间,执行局干警便轮班通宵值守,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4月14日
上午 7 时
看守了一夜的执行干警即刻带着被执行人黄某前往医院办理核酸检测、体检等手续,于当天下午将其送入拘留所。
4月16日
下午16时
被执行人黄某家属找到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耐心向其家属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抗拒执行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黄某的家属表示愿意帮助其交纳全部案款并当场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法院依法对黄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这只是执行工作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努力与辛苦,都随着一本本案卷被静静封存。每起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执行干警付出的汗水,他们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践行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