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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想象,盗刷她人银行卡长达2个月之久……
  • 发布日期:2021-04-27
  • 阅读量:44351

 

本想是一个误会,结果却是一场演戏。4月16日,何某在益宁派出所民警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长达将近2个月,盗刷他人银行账号15次,共计金额5300余元的盗窃行为。

 


 

 

2月20日,袁女士的手机丢了。她是在银屯路某儿童游泳馆上班。手机就放在游泳馆的饮水机旁边,现在不见了。她焦急的原因是,她的手机微信钱包里有钱,并且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在手机上,而她没有设置锁屏密码,指纹解锁就更不会设置了。 

 

在她报警后,民警很快找到了拿她手机的何某。让袁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何某竟然是她们游泳馆的一位客户,今天是带着孩子来游泳的。 

 

按照何某的解释,他在给孩子接水泡奶时,看到一个手机和自己的很像,泡奶后就误拿了袁女士的手机。

 

 

善良的袁女士在检查手机完好,微信、银行卡没有转账支付的记录,钱都在后,谅解了何某。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何某还是动了手脚……2元、10元、20元…… 

 

4月16日14时许,袁女士到银行取钱时,大吃一惊,看着好几页的账单,她完全懵了。她可以确定自己都没有用过这些钱,特别是最近的一笔4300元的支出。

 


 

 

通过查看账单流水,袁女士发现,从2月底开始,卡内频繁有小笔支出,都没有超过100元,直到4月初才出现一笔上千元的大额支出。这是怎么回事?

“袁女士,在这期间,有没有其他人使用过你的手机?”随即,袁女士赶到益宁派出所报警。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她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一次报警。通过回忆她确定,就是那次手机被“误拿”后,卡内的钱开始被盗刷的。

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袁女士的银行卡账户,绑定在了一个陌生微信账号上,而这个账户就是何某的。民警立即传唤何某到了派出所,何某在证据链面前供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何某当时发现错拿了袁女士的手机后,一时好奇,就打开手机翻看内容,发现相册里有袁女士的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的照片。恰巧这两张银行卡都没有绑定袁女士的微信。何某一时贪念作祟,用袁女士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绑定了自己另外一个微信号和支付宝,本想把钱全部转走,想想又犹豫了。就在此时,他接到了派出所电话后,立马将手机还给了袁女士。然而,他的账户并未解除对袁女士银行卡的绑定。

 

从此之后,何某试探性的用袁女士的钱小笔消费,扫个单车骑骑、买个早点、买点小菜等等,他发现,袁女士没有发现他非法的勾当,因为银行卡一直能正常使用。直到4月16日,无力偿还外债的何某,一次性使用微信转账4300元用于还账后,他再次被“请”进了派出所。目前,何某因盗刷袁女士银行卡15次,共计金额5300余元,已构成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1、不要保存身份证照片,手机里不应当存身份证照片。现在很多APP都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当密码输入不正确时,直接把身份证照片放在手机里,简直就是给了不法分子一个万能密码,转走资金等操作变得更简单。平时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也要进行签注,防止身份证信息被盗用。2、不要保存银行卡照片不要为了更好地记住银行卡卡号,而在手机里存放银行卡照片。同时,聊天记录和邮箱里的银行卡照片也要删除,防止被搜索到。手机支付软件及其绑定的银行卡,不宜放太多现金。3、不要保存户口簿照片户口簿上除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家人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不要保存私密照片。不要用手机拍摄私密照片,也不要把照片存在手机里,这种行为不仅仅会暴露个人隐私,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敲诈勒索。5、不要用手机记录密码,如今,手机里都有备忘录功能以及其他能记录的办公软件。一些人图方便,偶尔会将新设置的银行卡密码、聊天软件密码、邮箱密码等随手记录在手机里。时间久了,容易忘了删除。手机一旦丢失,就会存在密码泄露的风险。此外,也要注意,不要轻易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即便要借,也要保证手机不脱离自己的视线。6、不要保存隐私信息的聊天记录。建议,不要在手机里存储敏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家庭关系等等。为保护隐私,建议定期清理聊天记录。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丢了怎么办?1、致电手机运营商挂失手机号;2、致电银行挂失银行卡;3、手机绑定支付宝的,拨打95188挂失;4、微信用户登录110.qq.com冻结账号;5、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6、到手机运营商处补手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