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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5-08
  • 阅读量:19476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在工作中存在的“推拖绕”作风问题。

二、专项整治对象

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对象包括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理举报方式

陆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顽瘴痼疾整治组。

受理举报电话:0874-6222518 

举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每日08:00-18:00。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受理信

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陆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陆良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