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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雷厉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 发布日期:2021-05-11
  • 阅读量:69525

“法院强有力的执行,让我们体会到了安全感,法律部门是我们信得过的部门。”这是在龙落塘排除妨害纠纷执行现场一名群众对我们法庭执行干警讲的话。4月28日,马街中心法庭在阿岗法庭干警的协助配合下,对富乐镇河外村委会龙落塘村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案,在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进行了坚决果断的强制执行,让申请人刘某权的通行道路得以畅通,同时对段某菊决定拘留15日。

龙落塘村刘某权和段某菊两家本是邻居,本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好邻里关系,相互方便,不伤和气。但近年来两家因为一些琐事积怨甚深,段某菊不让刘某权从门前通过,后刘某权因排除妨害纠纷诉至法院。在多次现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判决段某菊自行清除堆砌在涉案道路上的空心砖等阻碍物,恢复刘某权出入房屋的通道,由刘某权补偿段某菊2000元。判决生效后段某菊迟迟不肯履行,刘某权申请强制执行。马街中心法庭干警多次到龙落塘村做段某菊老人的工作,远亲不如近邻,邻居相处要以和为贵,并针对两家的房屋现状,法庭提出稳妥的执行和解方案,拆除段某菊家场院前的老围墙,留出两米宽的路面让刘某权家通行,由刘某权进行一定的补偿,并建新围墙与通行道路相隔,两家通行生活互不干扰。段某菊当场同意后又多次反复,最终无法和解执行。

为了在五一节前能及时把案件执行完毕,恢复道路通行,保护民生,4月28日下午,马街中心法庭在阿岗法庭的协助配合下,来到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执行。段某菊仗着自己年事已高,不但不主动履行,还故意坐在应当拆除的空心砖墙堆上,骂着脏话,妨害执行、阻碍执行。面对段某菊把生效判决当成儿戏,蔑视法律的尊严,执行干警当即对段某菊采取强制措施,决定拘留15日,带离现场,以雷霆之势迅速拆除老围墙,开挖新围墙基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通行道路得以畅通,后段某菊的二儿子回到家中,开始劝导其母亲段某菊,并承认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以任何方式堵塞道路、妨害通行。面对段某菊老人承认错误并配合执行的情况,执行干警对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强制执行是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效手段。针对法庭辖区相邻关系案件,马街中心法庭必到现场查看,并进行现场调解,争取以和谐、春风化雨的方式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修复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但对于无法化解、和解的案件,将根据法律的规定,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执行等手段,展现法律的刚性与强制性,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