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熊某借钱做工程,结果工程款迟迟未结算,自己也被申请强制执行,两难之际,熊某选择卖房来赔偿欠款。
2021年1月、3月,罗平某建材有限公司、巫某分别向罗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熊某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在法官做工作过程中,熊某就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还钱,而是自己给人做工程,一直拖到现在还没结算,自己也多次催要,至今未果。3月17日,法官组织巫某、该建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与熊某进行和解,在和解过程中,熊某一再表示自己的困难之处,请求申请人谅解。
然而由于两申请人之前多次催要,熊某也一拖再拖未还款,所以在和解过程中情绪较为激动,要求熊某必须尽快还款。执行法官问熊某如何履行,熊某无奈的表示,由于工程款要不到,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把自己在西关街的房子卖了来赔钱,不过卖房需要一点时间。执行法官又做通了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再给熊某一点时间,并让熊某作出承诺,在2021年5月17日前到法院交清案款,否则将会对熊某采取强制措施。随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4月15日,执行法官一上班,就接到当事人熊某电话,“钱法官,房子我已经卖掉了,钱也凑够了,现在要去法院里面交钱,要怎么交?”执行法官算了算熊某目前在法院共计四件执行案件需缴纳的案款及执行费,指引熊某如数缴纳,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至此,四件执行案件全部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