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8日晚,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警自查问题会商认定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张敏主持,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及各组工作人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
会上,张敏检察长宣读了《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自查填报情况和问题核查会商认定工作机制》,对会商认定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讲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桂娥就《中纪委“四种意识形态”指标体系》的理解和适用作了详细解读,问题线索核查组对全院干警在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环节查找出的问题线索核实情况、问题归类情况及初步认定意见进行了汇报。会议采取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对每个干警自查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讨论研究,对归类错误问题进行了纠正,对情况较为复杂、认定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会商,作出认定,确定整改方式。
黄桂娥组长指出,问题线索核查组要把核查情况还不够全面、核查材料还不够充分的问题补充完善,按工作流程完成报送和移交,建议院党组在会商认定的基础上准确适用好政策,及时处理了结职责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尽快兑现从宽政策。
张敏检察长要求,教整办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把会商认定后的问题重新梳理,分类打包,实行挂账销账处理;每个问题的整改都要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看得到痕迹,见得到效果;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常态化开展干警自查情况和问题核查认定的集中攻坚,确保“三个一”(一周一次政策宣讲,一周一次“点穴式”谈话,一周兑现一批从宽处理案例)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自查自纠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