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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富村法庭:委托调解见成效
  • 发布日期:2021-05-21
  • 阅读量:35191

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法院富村法庭积极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委托司法所、村委会综治调解员及乡贤、人民陪审员等群体实施诉前调解,2021年二季度委托23件,成功调处11件,法庭案件明显下降,取得显著的成效。

王某系贵州省湄潭县人,与富源县富村镇沙厂村委会的刘某在广东打工认识。2020年9月,王某借给刘某2000元做生活费,约定一个月偿还。后刘某到其他地方打工,拒绝偿还借款。王某将诉状等材料邮寄到富源法院富村中心法庭要求立案处理。

 

2021年5月,法庭受案后,立即委托沙厂村委会总支书记李荣斌组织诉前调解。经过村委会电话联系刘某,告知诉前调解的优势,阐明法律规定,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过错,立马将借款偿还给王某。

 

 

富村法庭积极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沟通协作,利用镇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每月做好普法培训,发挥综治调解员的优势,大量化解农村涉土地、婚姻家庭、矿产、水权等纠纷,法庭的受案数量逐渐减少,特别是排除妨碍、相邻权纠纷类案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化解农村矛盾,全镇的信访等案件也大幅下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