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和本院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主题开展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杨菲琳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泽益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本次活动,围绕本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重点和必学篇目,采取会前自学和会上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由支部书记杨菲琳、支部纪检委员刘洋领学,集中学习了毛泽东同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全文、习近平同志《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同时,还要求支部同志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利用业余时间增强主动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重点书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开新局。
集体学习结束后,王晓芳、张玲玲两位同志结合本次所学所思和自身岗位实际,积极作主题交流发言。王晓芳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艰苦奋斗攻难关、依靠群众求胜利,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弘扬井冈山精神,时刻坚守检察职业理想、牢记入检初心使命、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作为,始终把公平公正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实际解决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作为办案的落脚点。张玲玲表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新生事物也可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终成燎原之势。作为中国共产党员的一份子,我们肩负着祖国未来发展的使命,要有务实的态度、实干的精神,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成长,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努力为党分忧、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通过学习交流,全体党员传承红色基因、思想受教育、灵魂受洗礼,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进一步坚定了公正司法的理想信念,点燃了干事创业激情,增强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树立了自觉提高履职能力和全力做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决心,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了组织思想基础。
活动中,还组织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和集中交纳党费,并为五月份入党的同志过政治生日、赠送生日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