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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院人】干哪行专哪行的王丽
  • 发布日期:2021-06-08
  • 阅读量:26288

 

王丽,女,汉族,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无论在基层法庭、少年庭,还是在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还是如今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她给同事和领导的印象就是——干哪行专哪行爱哪行。

先后荣获“云南省和谐家庭”、“师宗县优秀政法干警”、“师宗县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简单”的事做得有声有色

 

“二百多人的庭审现场,七个多小时中就听见她敲打键盘的声音,那节奏和速度,听起来就像小河淌水,哗哗地欢快。”这是王丽在师宗法院首次利用电脑记录案件庭审时,领导和同事给予的充分肯定。

那是一起涉案当事人多达57人的刑事案件,考虑到审判过程中如果因为记录不够流畅和快速,不仅影响审判进程,还有可能会让旁听家属和人员引发新的矛盾,为节约时间,她主动向院领导提出用电脑随审记录,该起原本安排两到三天的庭审,最终七个小时便顺利审结,开创了师宗法院庭审电脑记录的先河。

2002年12月,王丽大学毕业后通过“法检”两院增兵补员考试,成为师宗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新兵,开始了她的诸多第一次。

第一次下乡,是她到师宗法院报到的第二天,一呆就是一个星期,五人坐的吉普车挤了八个人, 颠簸穿行在五龙、高良的山山寨寨。那次,她第一次见到木棉花,第一次吃到山茅野菜,第一次喝到老乡敬的酒,第一次住老乡家……旖旎的风光,热情的老乡,如家人般的同事,她从第一次下乡开始,就深深爱上了师宗这片土地。

“搞审判,先做好书记员。”王丽开始琢磨起流畅高效的记录方法,她所记录的案件,不仅字迹清秀工整、程序到位,更是细致完整,如同庭审现场般真实再现,成为审判人员案件推理和裁判最完整的资料。

法庭工作期间,除了案件记录,她还主动承担起老同志的法律文书制作、案件装订、归档等工作。

从民事案件到刑事案件,从庭审现场到田间地头,在四年多的时间,她记录了五百余件案件,无一瑕疵纰漏,赢得了同事们的信任和赞赏。

 

“这个女娃看不出城里样”

 

“这个女娃看不出一点城里样。”第一次执行,是王丽和同事去执行一起欠款纠纷,面对堆积成小山般晒干的姜片,她没有退缩,和男同事一起铲姜、装袋、搬运,整整一个下午,等她从房间里出来时头上、脸上、身上全都是白白的姜灰,哪还认得出模样。配合开展执行工作的当地村干部,有些忍俊不住的说。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她和同事一起到一个山村办案,距离不算远,可因为路况极差,一百二十多公里的路程却整整走了六个多小时,到达时已是下午一点多,顾不上吃饭,借来桌子、挂好国徽和条幅就开始开庭,顶着38度的高温,调解结案回到家已是深夜十二点,第二天她才发现,火辣辣的脸晒得不成样,而手竟酸痛得无法抬起来。但她咬牙装作没事人一样记录案件、打印文书、装订卷宗,不时偷偷用热毛巾敷下,同事知道后批评她不爱惜自己,她却笑说我是痛并快乐,只是运动过度。

“王丽打印的材料,基本上不用核对。”“电脑记录水平高”,王丽被调回机关办公室,负责全院所有法律文书和材料、报表的打印。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她一如既往,小到标点符号,都认真细致地边打印边校对,做到不漏不错,二年多时间,高质量完成三千余份法律文书打印任务。

因为工作细心有耐心,她随后被安排到少年法庭。边看边学边实践,王丽迅速进入法官助理、法官角色。三年时间,她记录笔录五百余份,填写文书四千余张,往返看守所送达三百余次,送达文书上千人次,制作法律文书、装订归档案件四百余件,在不断增加的数字当中,她逐渐成为少年审判工作的一把好手。

 

“辛苦我一人就行”

 

2015年,做事认真责任心强的王丽被选调至中院政治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短短时间,就成为领导和干警信任的人事骨干。

面对繁琐而不容半点失误的工资审批汇总、公务员招录、编制、干部任免、工资变动审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警衔管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伤申报、技术等级评定申报、退休手续办理、一次性抚恤金核算等繁重而琐碎的工作,她无怨无悔中依然精神抖擞。

“工作以来未请过事假、病假,还经常加班加点,不掉链子不脱节。”作为二孩母亲,她总是不经意地说:“我不做也要其他同志做,辛苦我一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