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起落、案卷翻飞,一幕幕、一帧帧,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画面,伏案疾书,再抬头间,窗外已是繁星点点。
这,就是陆良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朱自前日常的一天。
爱岗敬业 成绩突出
1984年12月,朱自前进入法院队伍,成为了一名政法干警。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担任过陆良法院三岔河法庭庭长、少年庭庭长、刑庭庭长等职务。
作三十六载,朱自前先后二十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20年3月,被曲靖中院授予个人嘉奖。2021年3月,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
年岁渐长,朱自前却一直默默奋斗在审判一线,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始终将司法为民牢记在心,先后办理了陆良县首例涉恶抢劫、敲诈勒索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举报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强迫交易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从走上审判岗位的第一天起,他就告诫自己: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原则,要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
勇挑重担 公正审判
面对形形色色的暴力和血腥,面对一双双渴望和企盼的目光,朱自前深知自己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肩负的重任。
2020年3月,朱自前承办了被告人陈某、李某、陈某红抢劫、敲诈勒索案。在开庭审理前,得知被告人陈某红患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开庭,朱自前多次向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后决定分案审理,先对被告人陈某、李某进行开庭审理,待被告人陈某红病情好转后另行开庭。对被告人陈某、李某作出判决后,为了保证全案的顺利审结,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朱自前多次到医院核实陈某红病情的恢复情况,征求主治医师意见;还就能否对陈某红进行开庭审理,召集多方人员在其病房进行会商。陈某红出院后,朱自前多次到陈某红家了解其病情恢复情况,并给其家属做工作配合法庭进行庭审,在被告人陈某红病情好转后适时地对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朱自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切实实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秉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在彰显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情系百姓 司法为民
“感谢朱法官为我们费心费力考虑这么多,不然我们都不知道要怎么办。”
2020年8月,朱自前受理了李某被伤害致死案。被害人的父母系山区农民,家境十分贫寒,来一趟县城十分困难。为了让被害人少跑路、少花钱,朱自前将民事调解工作做在被害人父母未到之前,他苦口婆心地给同样家庭困难的被告人亲属做工作,最终将本案的民事部分调解。同年10月,该案在逃的二被告人归案,按理说,民事部分已调解,可以不再通知被害人,但考虑到被害人家庭太困难了,失去顶梁柱的他们急需经济上的安慰。他再次给被告人亲属做工作,当庭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一次解决了所有问题。
在人们的想象中,刑事审判法官总是严肃威严,盛气浩然。在朱自前身上,除了有这种浩然正气,更多的是他那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朱自前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心系民生、心怀百姓的情怀,真正做到了把百姓的事放在心里。
坚守岗位 不下火线
“看,灯还在亮着,应该是老朱还在加班吧!”每每看到夜晚时分刑庭办公室的灯还在亮着,同事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朱自前。1963年出生的朱自前,今年已有五十八岁,每天,他总是第一个到办公室,最后一个才离开。他倔强地认为认为,没到退休年龄,自己就不会身居人后,因为他心中还有梦想,肩上还有责任使命。
2020年,陆良法院刑事审判庭人手紧缺,审判任务重重地压在了每一位刑事法官肩上。朱自前依旧默默前行,不言苦、不说累,白天开庭审案,晚上加班撰写裁判文书,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7件、判处202人。
从青春年少到白发成雪,变的是朝华容颜,不变的是那份初心与担当。
“时间好像一转眼,故事走了这么远,从庭间到案卷,生活只剩这么点。渐退的发际线,朝如青丝暮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