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没钱,没有办法了,要不你们拘留我吧。
主动要求拘留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详情
2000年3月4日,邓某因琐事出手殴打了何某,何某将此事告之其兄方某,兄弟二人便持械欲寻邓某报复,在白水新大街找到何某及其兄双某二人,双方互殴,双某手持钢管击中方某头部,导致方某受伤,伤情经鉴定为重伤并达十级伤残。双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邓某、双某赔偿方某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00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履行了5000元后暂无履行能力,而被执行人双某又在服刑,经权利人方某同意,案件依法中止执行。
时光辗转,2021年方某的家属来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对案件恢复执行。据悉方某已于2018年年底死亡,其父母也已逝世,家中只有聋哑妻子带着年少的儿女生活,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深感同情,并立即到档案室翻查当年卷宗,查看判决内容。由于年代长远,被执行人的电话早已变更,执行法官立即带上相关手续来到被执行人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并找到了被执行人双某的联系方式。
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双某,而双某此时正跑完长途回到社区,执行法官便立即驱车赶往其居住社区。双某见到执行法官后情绪较为激动,声称自己现在没钱,无法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耐心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申请人方某已经死亡,现在剩下聋哑妻子和年少儿女,生活之艰苦可以想象,况且要履行的义务款是2000年判决的,那时的5000元与现在的5000元相比,已经不是同一个概念。双某听完执行法官的劝解后依旧情绪激动,提出分期履行,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就申请拘留自己。执行法官询问了被执行人开货车的收入后,为被执行人认真算了一笔账:“如果拘留15天,不仅仅会耽误你跑长途的收入,你的拘留信息在公安的系统里也会有记录,这样可能会对现在的工作有一定影响。”邓某听完执行法官算完帐后,也觉得抗拒执行对自己的确没什么好处,便当即打电话给哥哥借了5000元交给执行法官。
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多年来,沾益法院一直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始终,无论案件标的大小,执行难度大小,沾益法院都不遗余力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回应群众诉求,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