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经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陆良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瑜执行逮捕。这个打着恋爱旗号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的已婚女性最终自食恶果,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5月12日,陆良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接到楚雄州禄丰县普先生报案,称其被三岔河镇的杨某瑜以恋爱为名诈骗人民币26000余元。当日,三岔河派出所受理了该案,经初步调查,杨某瑜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于5月21日将该案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瑜抓获归案。
经审讯,杨某瑜供述,2020年2月,自己在微信上认识了普先生,经过一段时间聊天,得知对方在重庆市某公司上班,有稳定的收入,两人很快便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2020年情人节那天,普先生分两次发了300多元的红包给自己,见普先生出手大方,杨某瑜便起了邪念,多次以自己和家人生病住院为由,向普先生借钱。为使普先生相信,杨某瑜还时不时发输液照片、医院单据给普先生。自己网购,有时也会让普先生为自己付款。为表示诚意,普先生时不时还主动买礼物、发红包给自己。至2021年1月,普先生先后三十余次在自己身上花了26000余元。当日,杨某瑜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现年23岁的杨某瑜,与丈夫于2018年1月登记结婚,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与普先生网上聊天时,其谎称自己与丈夫没有领过结婚证,只有一个孩子,后因夫妻关系不合,二人便告分手。后杨某瑜与普先生在微信上争吵并提出分手,普先生提出要杨某瑜归还自己借给她的钱,杨某瑜答应还钱,但迟迟没有兑现,后来还将普先生拉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