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陆良县举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公安会场)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毕磊对防止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进行宣讲。会议由县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张治祥主持。
宣讲会上,毕磊同志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阐述。并指出防止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突出法治性;二是突出全面性;三是突出协同性。
宣讲中,毕磊同志列举发生在曲靖范围内的2个反面典型和1个正面典型案例,就执行“三个规定”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剖析了“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一是理想信念缺失;二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三是人情观念影响;四是制约制度和执行监督不到位。就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举措,毕磊同志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司法人员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解决不过问、不愿报、不敢报的问题。二是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过问、带头记录报告,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用执行制度的刚性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三是要扩大社会宣传,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带头承诺遵守“三个规定”的经验,从源头上减少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扰,运用微信、发送提醒短信、制作斗音视频等做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营造出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毕磊同志希望:通过宣讲,在座的各位同志要提升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和支持度,进一步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为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的住、能放心的高素质爨乡政法铁军而共同努力。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签订了《陆良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县政府办、民宗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等14家单位领导及县教体局含机关幼儿园、各中小学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张治祥同志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遵循“三个规定”;二是要深化宣传教育,扭转旧有的错误认识;三是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签订《陆良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