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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动员部署会
  • 发布日期:2021-06-24
  • 阅读量:48684

6月17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水弘主持,全体干警及书记员参加。

 

会议的目的是根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推动情况,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对民族工作理论知识进行集中辅导。

张敏认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是一项创新实践,这不是某个领域的部门性工作,而是院党组必须承担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是对我院各项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各级干部能力水平的一次政治考验。全体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张敏指出,2020年我院被表彰为罗平县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十创”示范单位,今年5月,我院又被表彰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是对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高度肯定。这次会议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全院各族干部的意志和力量,率先在全县第一批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一次誓师大会。我们一定要按照各级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外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全县中华民族一家亲建设,对内关心支持各民族干部团结奋斗,共创和谐发展新局面。

 

张敏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位推动,落实措施要坚决有力。二要对照验收标准,深入查找和整改问题短板。要找准差距,加强总结提炼,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三要紧盯创建工作目标,加大创建力度见实效。要压实责任,注重特色亮点打造和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创建成功。

 

张敏强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院干警要将压力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法律监督促公平”这个主题,团结全体检检察人员,全力以赴开创我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让民族团结之花全面绽放,以优异的成绩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宣讲会阶段,崔家永副检察长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促进工作落实。

 

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生永作了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宣讲和理论知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