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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防火墙 袁学红院长为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 发布日期:2021-06-25
  • 阅读量:59080

 

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在全市法院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6月24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就“落实好三个规定,驻牢司法防火墙”进行专题宣讲。

宣讲中,袁学红详细阐明了出台“三个规定”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全面解读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曲靖法院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的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落实“三个规定”面临的主要问题。

 

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建成启用了《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工作六个月以上的聘用制人员、借调人员,每月在平台上如实填报内外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和不正当交往情况。

按照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和季度报告制度运行,已经取得良好的运行效果,曲靖两级法院以新平台的推广使用为契机,加强记录报告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规范,健全内部通报、定期报告等制度,督促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班子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每季度向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月报告和季度分析制度的“后半篇文章”。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就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精神,袁学红提出:

提高政治站位 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司法人员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解决不过问、不愿报、不敢报的问题。

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过问、带头记录报告,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用执行制度的刚性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

扩大社会宣传 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带头承诺遵守“三个规定”的经验,从源头上减少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扰,运用手机彩铃、发送提醒短信、制作视频短片等做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知晓率,营造出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查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编办、市委党校等14家单位主要领导、科级以上干部,中院党组成员、专委,部门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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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是什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信息专库进行整合重建,建成了联通四级法院的“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2021年1月起上线运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包括《“三个规定”报告表》《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报告表》3个填报表单。

 

该平台的运行是推进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强化法院干警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的重要举措,能够统筹实现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等类型的线上登记填报、甄别处置、统筹分析等工作。

 

“三个规定”是什么?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属于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的情形,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

 

 

 

 

 

 

 

 

 

 

 

 

 

 

 

 

 

向上滑动阅读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