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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老人顿时急了!
  • 发布日期:2021-06-29
  • 阅读量:48727

 

“警察同志,我丢了67000元,还有一条印象!”6月8日11时许,一位六旬老人冲进了益宁派出所,情绪很激动,反复念叨着,“怎么办呀,你们帮帮我!”民警连忙从椅子上站起,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耐心安慰。待老人情绪稍有缓和,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

 


 

 

老人姓谭,在小坡开了一家烟酒店。别看老人已经60多岁,可精神很好,凡是都是亲力亲为。当天,准备去烟草公司进货的他,将67000元和一条印象香烟装入白色购物袋后,从小坡收费站打车,来到益宁街道彩云路。下车后,老人准备先到女儿家中吃午饭。“爸,我们计划一下,看看进些什么货!”就在饭桌上,老人和女婿谈论起生意时,老人突然大叫起来,“不好,我的钱丢了!”

 


 

 

原来,打到出租车以后,老人做到了副驾驶,随手把装有现金的白色购物袋放在了自己的脚边。到达目的地后,用手机支付了车钱,就下车了,而白色购物袋却忘记在了车上。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调取了下车时,周边的监控视频。同时,联系出租车公司后了解到无人报捡拾到失物。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民警在海量的监控视频中,锁定并联系上了出租车司机。

“高考期间,太忙了。钱都在我这里,忙完我就送过来。”出租车司机得知情况后,连忙解释,“本来发现就该送来的,可忙着生意,就耽误了,让你们误会了。”当老人从民警手中接过67000元现金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真的没想到钱真的找回来。”临走时,老人当场和民警要来纸笔,写了一封感谢信。

 


 

更让民警没有想到是,6月10日,老人再次叮嘱女婿将一张写着“耐心负责好民警情真意切似家人”的锦旗送到了益宁派出所警花李佳霖、魏巍的手中。两人也不忘叮嘱他们,出门在外不要带太多现金,大额交易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但同时要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拾金不昧不仅是品德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  小知识《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如果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权利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我国《刑法》甚至规定,如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将构成犯罪行为,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