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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宣威法官多方联动化解相邻通行纠纷
  • 发布日期:2021-07-12
  • 阅读量:42339

“联系司法所、村委会,他们对这些问题号得准脉,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还得发动他们一起上。”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法庭联合乡司法所、村委会到普立乡某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刚下车,大家到村里的消息便传开了,没多久便聚集了许多村民,在围观群众的你一言我一语,案情渐渐明朗。

原来,原告严某自小跟随母亲到省外生活且已在外地成婚,去年严某父亲去世,留下一所老房子由严某继承,而严某认为被告李某修建的道路侵占了其宅基地,起诉至格宜法庭要求李某拆除道路、恢复原状。

 

 

调解过程中,双方因修建道路的土地权属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并现场丈量后,承办法官决定分开做当事人工作。进而得知,原告起诉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想拆除道路。

“路是通往他家唯一的通道,而且村子里十几户人家上山种地、割草都要经过这条路,我也不想让村民没有路走,但是他总说路是他家的,我实在气不过才起诉。”找准问题症结后,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轮番上阵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劝导双方不要因为琐事破坏邻里感情。

 

大家情理兼济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道路留作村集体道路,供全体村民通行,不属于原被告任何一方,双方均不得私自损坏、堵断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