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二期)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法院将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举报人¥10000.00元奖励。
被悬赏人姓名:董金香
身份证号码:532201196908236348
悬赏内容: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悬赏有效期:2021年6月29日——2022年6月28日;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刊登公告取消悬赏。
悬赏金:¥10000.00元
案号:(2021)云0302执247号
涉案标的:¥194235.5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8)云0302民初6486号民事调解书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信息及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的保密,查证属实后及时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18687488999(陈)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邮寄立案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麒麟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 (收)
电话:0874-608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