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人民团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马龙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省市区教育整顿办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顽瘴痼疾整治,强化组织、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扎实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整治成效向社会公开,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抓好政策宣讲,深入思想发动。
在查纠整改环节,先后5次广泛深入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两次深入开展“三个规定”宣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加大攻心力度,引导有问题的干警及早交代、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二)抓好谈心谈话,确保全员覆盖。
深入开展 谈心谈话,将“六必谈”落到实处,在全面谈的基础上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开展“点穴式”有针对性的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98人次。
(三)坚持开门整顿,接受广泛监督。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工商局、税务局、组织部、区纪委、检察院、司法局等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3次,征求意见建议11条,均已整改落实。
(四)组织个人自查,及时加以整改。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共组织全院48名干警三次填报了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人员做到了全覆盖,共报告事项 113人次 。并对自查自报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核查会商认定,共有32个情况反映类;69个自行整改类;2个一般违纪类。2个违纪类案件涉及3人,其中1人区纪委监委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2人区纪委监委正在审查中。
二
组织查处工作情况
(一)开展举报线索核查。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至今,本院共受理各种来源的举报件10件,其中:中院转市教整办移送1件,区教整办转市教整办移送5件,其它来源4件。10件均已办结。其中:涉及审判4件、执行5件,其余1件。涉及相关案件承办人7人,其中副科级2人,科员5人。办结案件中有9件线索经核实与事实不符,不属实,予以结案。有1件属于玩瘴痼疾中有案不立,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诫勉问责处理。
(二)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倒查。
对本院已审结的6件涉恶案件,全部进行核查,暂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三)开展重点案件评查。
针对近三年以来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44件、审限变更案件117件、执保案件76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293件、诉讼中财产保全案件20件、判处无罪案件2件、2018年以来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件8件8人、审限在一年以上未结案3件(其中市教整办抽查1件一年以上未结案,反馈整改意见1个,存在“买卖关系和借贷关系的界限有一定的瑕疵”现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市教整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酒驾案件6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同时交叉到曲靖市中级人员法院评查2件)进行了评查、筛查,做到案件评查无遗漏。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现问题案件1件2人,已由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组织评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件、省政法委集中整治信访案件2件,现已全部结案。同时,对12件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形成报告。并对问题案件及时加以整改落实。
(五)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
充分利用法院信息化数据平台等智能化手段,进行数据统计、传输、对比,进行排查分析,深挖违法违纪线索。
(1)通过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排查超过法定审限和多次变更审限的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存在审限变更案件117件,未发现拖延办案情况。
(2)排查2018年以来,发改案件44件、诉讼中财产保全案件20件、判处无罪案件2件、2018年以来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件8件、一年以上未结案3件、涉黑涉恶案件6件、执行终本案件293件,暂未发现有罪不究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线索。
(六)配合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积极配合区检察院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检察院已对本院清查出的1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提查,向本院发出司法建议1条,已整改完毕。
(七)配合政法委进行队伍建设巡查。
自觉主动配合、接受区委政法委联合开展的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如实向巡查组汇报党组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巡查组指出的队伍能力专业化不高、班子和队伍结构不合理等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三
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对自查自报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核查会商认定,共有32个情况反映类;69个自行整改类;2个一般违纪类。2个违纪类案件涉及3人,区纪委已进行了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号销帐。
(一)专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利用“两微一端”媒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院长到鸡头村、王家庄街道集中宣讲“三个规定”2次,同时向全院干警宣讲并发放倡议书,积极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在职在编干警填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对自查填报“三个规定”对外宣传不足的12人次,已进行整改;经核查,我院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形。针对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行“三个规定”不规范问题,已研究制定《马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规范。
(二)专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通过梳理排查我院办理的针对近三年以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共计44件、执保案件76件、诉讼中财产保全案件20件、执行终本案件293件、判处无罪案件2件、2018年以来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案件8件、一年以上未结案3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酒驾案件67件进行了评查;通过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排查近三年以来审限变更案件117件,未发现有罪不究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
有案不立问题类:
主要表现为对提交的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未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材料和期限、人为拖延立案、年底控制立案,已进行了整改。
压案不查问题类:
主要表现为未依法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未严格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卷宗归档不及时,已进行了整改。
执行案件问题类:
主要表现为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不执行、消极执行,查询、评估、处置财产及发放执行款物不及时,已进行了整改。
(三)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马龙法院共有在职在编干警48人。在组织自查自纠基础上,函请马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干警及其配偶、子女152人,有经商办企业4人,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四)专项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我院梳理出1990年以来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件并进行了评查,同时交叉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查2件,发现问题案件1件,涉案人员纪委监委已做了处理。
(五)对“法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进行排查。
通过组织对13名离退休人员开展自查填报,1名退休人员在律师事务所担任驾驶员,没有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2名法官辞职后,其中1名从事律师职业,1名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经过核查,目前,尚未发现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同时,对离职后从事律师职业所在的律所,从该律所成立以来该所职业律师在我院参加诉讼的案件189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51件、刑事案件38)进行自查、筛查及评查,涉及的律师均为他人,未发现违规代理和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对于1名退休法官在律师事务所兼职领薪,经马龙区人民法院组织谈话,2021年4月16日已辞去在律师事务所兼职。
(六)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核查情况。
自2018年1月以来,马龙法院共有3件信息化建设项目、1个基建项目、1个物业服务采购合同项目,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七)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
通过对三轮自查填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共有47人次填报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已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