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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宣威市人民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22
  • 阅读量:64943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中央督导组和省驻点指导组的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整治成果向社会公布,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广泛动员部署,凝聚思想共识

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持续统筹抓好“四项教育”,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强化思想发动,先后召开了3次思想发动会,4次政策宣讲会,3次警示教育大会,广泛、深入、细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引导全院干警主动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认真对照检查,深入自查自纠

通过深入思想发动、政策宣讲、谈心谈话、开展组织生活会等措施,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打消思想顾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组织完成三轮个人自查事项填报工作,应填报137人,实际填报137人,报告存在问题的干警共计137人。

深入开展“七查”,全面深挖问题线索

认真开展“七查”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在组织发动、深入查摆、提升整改上聚焦发力,助推查纠整改落实落细。注重线索核查,共收到问题线索58件,办结58件,经核查反映情况均不属实。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14条,未发现群众反复举报的情形。积极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共评查重点案件377件,已组织评查374件,合格案件359件,瑕疵案件15件,3件因在复议、上诉期间、卷宗被中院调走等原因没有进行评查。对15件瑕疵案件,已对相关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书面诫勉及作出情况说明的处理。清查涉诉信访案件38件,已办结38件,对18件信访案件涉及的28件案件进行评查,确定3件为瑕疵案件,已对相关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情况说明。积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共收到宣威市检察院检察建议63条,已责令承办人进行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认真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利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大数据排查2018年至2020年审判执行案件31655件,排查发现2人压案不查。

深入整治“八大”顽瘴痼疾,助力整改提升

聚焦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7+1”顽瘴痼疾,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方针,深入分析问题、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整治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逐人逐案进行查处整治。一是聚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完善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定制“三个规定”专属彩铃,提高落实“三个规定”执行力。自查报告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问题的9人,经核查,有4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正常执行的律师的宴请,其中1人已由纪委监委政务立案处理,另外3人由党组作出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讨的处理;其余5人属于他人过问案件,但未影响案件的实际办理,已责令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聚焦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统计全院干警及其家属466人的身份信息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干警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此次查询共反馈出12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经核查,均不属于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情形。被查发现1人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已受党内警告处分。三是聚焦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采取政策宣讲、自查自纠、 排查梳理、严肃执纪问责等综合措施,全面排查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暂未发现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形。四是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对1990年1月1日以来的43件案件进行排查,经评查,36件为合格案件,7件为瑕疵案件,对7件瑕疵案件,已对相关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书面诫勉及作出情况说明的处理。五是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自查报告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究、久执未果方面”问题的58人,经核查,有2人存在压案不查的问题,其中1人未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已受到记大过处分,另1人解除查封程序违法,已受到记过处理。六是认真统计干警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离任人员信息,经过统计,2012年8月31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宣威法院共有25名退休人员,18名调离人员和1名辞职人员,合计44人,经过梳理排查,一名退休干警在宣威某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宣威法院党组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其承诺在实习期间和执业后均不代理宣威法院管辖的案件。七是整治在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梳理排查现有信息化建设项目5个,基建及修缮项目12个(其中基建项目1个),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八是司法为民理念树的不牢固、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122人自查报告主动说明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担当精神不够,办事拖沓推诿,对待当事人缺乏耐心,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已责令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教育整顿期间,涉及自查被查干警22人,处分21人,其中情况说明3人、书面检讨1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诫勉2人、党内警告3人、严重警告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第二种形态处理7人,1人正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积极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自查发现问题的20名干警兑现“自查从宽”政策,被查的1名干警适用“被查从严”政策。

做实成果转化,创新司法利民举措

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推出“家门口立案制”、20万元以下的财产类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院长接待日”等便民利民制度措施。截止6月底,“家门口立案”166件,网上立案1930件,对20万元以下的财产类案件1293件,共减收诉讼费170余万元,“院长接待日”共接访来访群众51人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多元解纷。开展巡回审判400余次,在50余所中学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达到全市中学全覆盖,开展“送法进社区”5次,“送法进乡村”15次,公布典型案例9个。夯实法庭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运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执行指挥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采取“集约化+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对简易案件和类型化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做到“简案快执”“提速加档”。

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治”与“长远立”相统一,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出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制定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关于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办法》《宣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宣威市人民法院制度汇编》等18项制度机制,向重点环节发力,向关键岗位聚焦,更好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2021年7月20日

宣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