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提供者予以奖励。
被悬赏人姓名:郭全喜
身份证号码:142625198711121714
可能出现地:山西省洪洞县干河村、地税家园等地区
悬赏内容: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悬赏有效期: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执行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刊登公告取消悬赏。
悬赏金:发现被执行人行踪的奖励1000.00元;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完毕的奖励10000.00元。
悬赏执行保险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案号:(2020)云0302执3841号
涉案标的:¥576690.00元
执行依据:(2020)云0302民初3925号民事判决书
日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信息及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的保密,查证属实后及时支付悬赏金。
联系电话:18187137936(张)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