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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富源法官:巡回法庭进乡村
  • 发布日期:2021-08-12
  • 阅读量:46493


 

“大海,村上咋来了那么多人,路边咋还停着几辆警车?”

 

“二大爷,听说是法官到我们这里审判我昆叔去年开荒种地的事情。”

 

“咋开个山种个地还要被审判了?”

 

“先过去看看是咋回事嘛。”

咚,“富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张某昆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现在开庭。”

 

——这是富源法院为了更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案件审理与群众普法相结合,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把法庭“搬”到村里,为广大群众上一堂公开的“法治课”,能有效的增加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张某昆是富源县某村庄的居民,2020年9月份,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开挖林地种植农作物。经鉴定,其占用的林地面积达13亩,该林地为防护林。后经公安机关传唤,张某昆到案后主动陈述了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案件受理后,富源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教育意义,决定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宣判的审理方式,让法官走进大山,进行现场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8月9日下午,审判人员冒着酷热,在村委会的院子里支起法庭开庭,不少村民到现场旁听了庭审。

 

本案因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认罚,富源法院当庭对被告人作出了适用缓刑的有罪判决。

 

 

 

庭后,群众对富源法院的巡回审判方式赞口不绝,认为这样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还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宣传课。有不少群众就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官、检察官及工作人员都一一为他们答疑释惑。

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不仅方便了群众,延展了司法服务,还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教育整顿的新成效,以及法院队伍的新变化。

 

“哦,原来他挖掉的那些属于林地,是归国家、集体管理的,不可以随便改变用途的呀!”

 

“就是嘛二大爷,我们过来听听是对的,至少了解了这样是犯法的,所以以后做事情我们还是要多想想,多问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