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流沙河曾经说过:“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的突出标志,是凝聚全体党员及中华儿女奋斗不息的光辉旗帜。
付必雁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率先垂范,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参加组织活动时,始终用心主动,不计得失,用自身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
2000年7月,付必雁毕业于云南农业大学,同年9月被分配到会泽县人民法院罗布古法庭。为尽快适应审判工作,他在抓紧每一个学习机会以适应工作的同时,一边如饥似渴的学习法律理论,一边又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通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他已能驾驭审判工作,能够满足日常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002年9月,付必雁被调到娜姑法庭,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地在干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兼任法庭的内勤。他参加工作不到3年的时间,个人办案就达320余件,在所承办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超审限,上诉的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
2003年9月28日,娜姑法庭曹兴忠、王光环、付必雁三位同志到落水村执行一起赡养纠纷中,当事人趁王光环弯腰称谷子之际,从屋内拿出一把杀猪刀将其刺伤倒地,曹兴忠见状立即抱起王光环驾车到以礼河电厂职工医院抢救。曹兴忠冲出屋外抢救王光环时,付必雁用身子挡在门口,临危不惧地与胡正良展开殊死的搏斗,奋力掩护曹兴忠、王光环撤走。付必雁在奋力搏斗时,被当事人刺伤多处,仍不忘告戒劝说当事人。在逃出后,浑身是血的付必雁被村民送到医院,经全力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付必雁把生死置之度外,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司法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