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XX案件的刘某,我是特意从宣威跑过来表示感谢的,感谢法官们办案速度如此之快,我连法院都没有跑,甚至法官的面都没见过这个案子处理好了。
8月23日下午,一名当事人端着“网上办案方便快捷,为民办事心系群众”、“执法公正、办案神速”两面锦旗来到沾益法院,说是要找孙艳华法官、詹跃敏法官。
一个当事人同时给两位法官送锦旗,这还真是少见。
案件详情
刘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于2018年底开了一家五金店,由于进货资金周转困难,便向刘某借款15000元,张某向刘某出具了借条,承诺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按约定进行还款,一直拖到2020年3月底才向刘某归还了5000元,剩余10000元经刘某多次催要都未果,刘某便就剩余借款向沾益法院提起了诉讼。
网上办案
沾益法院立案受理后,将该案件流转到孙艳华法官手中。在向张某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的过程并不顺利,张某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在电话无法联系到张某的情况下,书记员通过多次添加张某微信,这才终于联系上了张某,但在微信送达过程中张某一直以没有时间、不在本地为由拒绝领取诉讼文书……后来,书记员在朋友圈中偶然发现到张某为一家文具店打广告,办案人员通过地图搜索发现该文具店就在曲靖本地,便以此为切入点告知张某,工作人员将到张某朋友圈的文具店进行送达。俗话说“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由此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逃无可逃”,便主动打电话表示愿意配合处理该案件,遂当即通过微信向刘某还款5000元,对下欠5000元要求分期偿还。
就在调解的当天,刘某意外发生车祸住院,不能按期到法院。法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微信群音视频调解该案。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自2021年3月起每月偿还1000元,于每月1日前支付,直至2021年7月1日付清为止。领取民事调解书后,张某在法官的督促下先后按约偿还了2000元,但对下欠的3000元一直未主动履行。
神速执行
案件结案后因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到达执行法官詹跃敏手中,詹法官首先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卡和网络资金账号,发现张某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遂打电话联系张某,张某表示现在没有钱来履行义务,家庭困难。詹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主动询问被执行人张某最近家中生意如何,生活情况等,倾听张某的心声,建立信任关系,再向张某普及执行相关法律:“像你这样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一旦成为“老赖”,受限制的不止一点点,像你们做生意就无法在银行贷款了,为了3000元你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在詹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张某当即承诺马上偿还债务。挂断电话后,被执行人张某就把3000元转账给了申请人刘某。案件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共用时12天。
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利用“网上办案”、“快速执行”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切实将方便、高效、快捷的办案服务给到当事人,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事实”。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