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法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中,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组建专班,聚焦细则,全员参与,使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序开展,形成了“首要举旗定向、更要当仁不让、既要专盯不放、又要全员齐上、还要携手同创,有效解决为啥创、谁来创、创什么、创不动、创不美”等“五要五解决”的工作思路,实现了文明单位预期的创建效果。
举旗定向,解决为啥创的问题。富源法院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作为院党组头等大事来抓,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细抓实以党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云南独龙江、沧源老支书等回信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促使全院党员干警职工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只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伟大旗帜举稳举高,才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汹涌波涛中不迷失方向;才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才能牢记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伟大使命,从而才能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全面提升干警素质的重要平台;才能把创建文明单位当作推进公正司法的现实需要和促进基层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才能把创建文明单位当作促进自己心爱的并为之奋斗终身的人民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根本保证。真正从思想和灵魂深处解决为啥创的问题。
当仁不让,解决谁来创的问题。富源法院党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顺利完成,紧紧抓住关键中的关键,抓住少数中的少数,及时把文明单位创建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党组成员均明确了领导责任。真正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督促指导,健立了创建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健全了党组书记、院长——党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专班、各庭室——全院职工为主框架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党组会议研究常态化、党组成员责任具体化、分管负责直接化的指导督促工作格局。落实班子成员每月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做出示范,带头做出表率。
专盯不放,解决创不来的问题。紧紧盯住工作专班不放,要求专班工作人员精准对标对表,精细对标对表,对创建内容和形式、创建任务和目标、创建体系的12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及51项测评标准要做到胸有成竹、如数家珍。当好参谋,出好思路,明确并压实各部门庭室的责任。各部门科学高效地将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位。各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及创建办公室的通知及时完成各类心得体会等材料。加强横向交流,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办法、好思路,开阔思路,取长补短。认真汲取先进单位创建经验,不断提升工作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联络沟通,适时邀请县文明办到我院作指导点评,多请示、勤汇报,切实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争取指导、帮助和支持。
全员齐上,解决创不动的问题。每年年初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作动员。全院各庭室、工会、妇联、共青团、各党支部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措施,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通过动员、宣讲和培训,全体干警职工清除了创建文明单位是个别任务、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增强了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打牢了创建文明单位人人有责的观念,真正把自己融进去、摆进去,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变成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院党组还制定了问责、追责和批评提醒、通报表扬等措施,保证了全院干警职工对创建工作较高的参与率和满意度,确保了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以及注册志愿者党员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较高比例。
携手同创,解决创不美的问题。富源法院党组在全县创建大局中完善创建经验、汲取营养,在保证基层法院行业特色的创建基础上讲究全局观念,积极投身全县的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县委交代安排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任务,主动参与全县的文明城市创建、文明镇村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家庭创建以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区共建共治等重点工作。大力支持服务所在地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组织参与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活动。发挥单位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以全县创建工作大局为重,争取领导、服从服务全县大局,及时完成县创建办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从不含糊,从不拖腿,努力让精神文明之花竞相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