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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曲靖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发布日期:2021-11-01
  • 阅读量:80806

“探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曲靖新模式,不断树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庭文化新品牌,积极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在‘市域治理’‘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市人民法庭在收案负增长、慢增长上取得新突破。”10月28日至2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威召开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现场推进会,总结全市法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健全个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纵深发展。

 

曲靖中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建才及领导小组部分成员,9家基层法院分管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副院长及部分中心法庭庭长,宣威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维军,宣威市格宜镇党委书记丁宪魁参加会议。座谈会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付卫红主持。

 

座谈会上,中院民一庭庭长邬汉洪介绍了全市法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宣威法院田坝法庭庭长侯跃邦、会泽法院迤车法庭庭长柳开方、罗平法院板桥法庭庭长李华林交流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经验,丁宪魁介绍了格宜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王维军就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法治建设等做了发言。

 

 

 

 

 

近年来,曲靖中院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人民法庭逆向考核办法,将“案件负增长率、慢增长率、司法确认案件数、调撤率、调解兑现率、委派调解案件数、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数”等作为人民法庭的主要考核指标,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好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争取走出一条“多元化解纠纷、案件负(慢)增长、基层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新路子,打造具有曲靖法院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麒麟法院、宣威法院、陆良法院及16个基层人民法庭的民商事案件呈负增长或慢增长趋势。

 

“新起点、新征程、新作为、新贡献”座谈会上,骆建才就进一步抓好“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即: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认真细致开展创建活动。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推进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树牢“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诉前委派调解、逆增长慢增长的收案目标”四个理念,健全“联动机制、办案机制、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争取早日实现创建目标。

 

 

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格宜两个法庭,现场交流研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