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 正文
【市域治理】沾益法官诉前化解“蔬菜”事
  • 发布日期:2021-11-05
  • 阅读量:59743

蔬菜合同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近年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更多的矛盾化解在诉前,通过高效、经济、便捷的诉讼服务,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详情

 

2021年10月,黄某来到沾益法院起诉罗某,称2021年9月自己与罗某签订《蔬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黄某对罗某种植的蔬菜进行采购,且签订合同后黄某交付了30000元定金。临近收菜时黄某却发现蔬菜有病虫害,故暂停采购,后双方协商由罗某退还定金。但黄某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罗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罗某退还定金30000元。

 

诉前调解

 

沾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该案采取调解方式处理更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该案委派给驻院的诉前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遂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罗某认为蔬菜有点虫属于正常情况,是因为黄某迟迟不去收菜,才导致菜的品质下降,为降低损失,罗某已经将菜处理完毕,并表示他本人没有签字确认过定金可以退还。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找准双方矛盾争议焦点,耐心细致沟通,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罗某于10月21日退还黄某定金20000元,黄某主动放弃剩余的10000元定金。协议达成后,罗某当场履行了义务,退还黄某20000元定金,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为民办事,成于务实。沾益法院始终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少群众诉累,传递司法温情,切实将矛盾化解于源头,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