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你以为躲着就没事了?
你不露面
执行法官有的是办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师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足司法职能,把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刚柔相济,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年11月5日,在师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组及本院督查科监督协助下,师宗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干警8人,强制执行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成功将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的涉案房屋强制开锁、腾退清空、拍卖偿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作出判决。
申请执行人作为房屋出卖人、按揭贷款连带保证人已承担了担保责任,并且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付了全部按揭贷款,被执行人作为房屋买受人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按揭义务,于是作出判决,由被执行人查某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218026.61元及利息。
2021年4月12日
申请执行人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021年4月26日
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未果。于是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告。
2021年7月21日
发出腾房公告,被执行人未按期限履行腾房义务,于是决定对被执行人查某所有的位于师宗县丹凤镇北门冲龙凤庄园三期27幢1单元3**号房屋进行强制腾房、拍卖。
2021年11月5日,强制腾房。
此次强制腾房,是引入纪检组协助执行模式的一次新探索,也是“五小工程”中执行小案的一个缩影。今后,执行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助,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将被动、单一的协助机制变为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合理破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