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某工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律师王某来到了陆良县人民法院王月华法官的办公室,一边说着感谢王法官的倾力调解的话语,一边递上了印有“一心为民 公正高效”字样的锦旗。
案件背景
据了解,王某系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原告方的代理律师,2014年某工程公司与陆良县某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内容明确了工程公司的设计项目、某单位的支付方式,以及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某单位仅支付5万元合同价款,余下10万元未支付到位,期间工程公司曾多次催要无果。后工程公司诉至陆良法院,要求某单位支付下欠工程款、逾期违约金、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共计17万余元。
一面锦旗,悄然而至
陆良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月华迅速与原告某工程公司、被告某单位取得联系,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月华从法理、社会公信力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悉心的劝导和告诫,在反复沟通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单位在约定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工程公司7万元,工程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最后,该起长达7年之久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当事人顺利拿到工程款后,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致电给承办法官,在电话中说道:实在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工程款,竟然能够在结案后的一星期内就拿到了,感谢陆良法院反应迅速、执法为公,措施有力的同时,还感谢每一位为此付诸辛苦的法院人,并坚持要将锦旗送到法院;由于当事人未能赶到法院,遂委托代理律师表达真挚谢意。11月18日,一面载着当事人谢意的锦旗悄然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