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富村人民法庭结合“12·4 宪法宣传周”及“送法进乡镇集中宣传月”活动到亦佐村委会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当时数十名村民和村干部旁听了此案件的审理过程。

原告金大妈与被告赵大爷都已年过六旬,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并事业有成,可两位老人却吵着要离婚,这是为何?
原告金大妈到法庭起诉离婚,经法庭工作人员审查其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本着有案必立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将金大妈的案件立案后,向其询问了基本情况和离婚的原由后,考虑二位老人年龄大,故富村人民法庭决定将庭审设在老人的家门口,以方便老人的出行,并以此为契机向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以此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二位老人各自的陈述后得知,二位老人并未有多大的矛盾,皆因家庭琐碎事务争吵,金大妈一气之下向法庭起诉离婚,在庭审中,赵大爷强烈表示不离婚。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周尧斌组织两位老人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赵大爷表示以后大小事务都听金大妈的,并当着村里众人的面向金大妈表达了自己对金大妈的爱意和改正错误的决心,金大妈决定再给赵大爷一次机会,当庭向法庭申请撤回了起诉,这起离婚案件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得到了圆满的结案。
案件审理结束后,审判员周尧斌向村民们宣讲了一些老百姓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及怎样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老百姓们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用简单易懂的话语让老百姓了解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我们老百姓为何要懂法、守法。
富村人民法庭本着司法为民、为民尽责的宗旨和初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进田间地头,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