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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1-12-24
  • 阅读量:73746

麒麟区司法局坚持从法治引领、制度搭建、强化合法性审查三项措施着手,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推进法治麒麟建设。

 


 

一是严格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制定发布的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先由起草承办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内部审查合格后再提交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上会讨论出台。

二是及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区司法局印发《麒麟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对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做出具体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由各科室(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拟制定出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并在各科室提交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严格把关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是全面清理存量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对区政府自2019年以来制发的50件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民营经济发展、证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3件与公平竞争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后评估,及时进行修改。评估采取由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报请政府办修改废止,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