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曲靖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办法〉的通知》(曲政法〔2016〕44号)的要求,决定对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和党委政法委推荐的2021年度曲靖市“十佳政法干警”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候选人事迹材料可登陆曲靖长安网查询)。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反映。
举报电话:0874-3122867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邮政编码:655000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2021年度曲靖市“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名单
一、人民法院系统共4人
1.王朝发(男) 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
2.刘滢靖(女)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3.关永红(男)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
4.李 翔(女) 师宗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二、人民检察院系统共4人
1.田丽梅(女)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2.吕 晶(女) 沾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3.朱景花(女) 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4.刘 毅(男)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三、公安系统共6人
1.王楚民(男) 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2.孔德绍(男) 宣威市公安局田坝派出所民警
3.吕大江(男)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4.杨春友(男) 陆良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三级警长
5.杨洁琼(女) 富源县公安局警令部教导员
6.张 旭(男) 曲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级警长
四、司法行政系统共4人
1.刁贤友(男) 云南省中安监狱五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
2.马 薇(女) 麒麟区司法局寥廓司法所所长
3.何 伟(男) 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4.资瑞飞(男) 云南省第四监狱一监区一级警长
五、党委政法委共2人
1.杨 艳(女) 宣威市复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2.胡 成(男) 富源县胜境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2021年度“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事迹材料
王朝发,男,汉族,1971年9月生,大学文化,云南省巧家县人,1995年进入宣威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该同志始终坚持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一贯作风,尤其是2018年6月,因工作无法顾及家人病重、孩子无人照管等个人困难,毅然到格宜法庭工作,突击完成大量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协助法庭负责人及其他干警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2018年,审结各类案件242件,结案率98%;2019年审结各类案件168件,结案率为97.14%,执行案件结案率97.74%,综合结案率97.62%;2020年,审结各类案件124件,综合结案率92.48%,结收案比95.35%。因工作成绩显著,于2019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2020年度宣威市人民法院“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最美曲靖法院人”,记个人三等功。
刘滢靖,女,汉族,1984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云南省曲靖市人,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四级法官助理。该同志工作15年来一直从事审判工作,2020、2021年共协助法官办理案件407件, 2021年成为民事审判团队中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最多的助理,其中调解撤诉案件37件,调撤率达13%,办结案件及协助法官办结的案件无一引发申诉上访。2021年参与全市人民法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考核验收工作,并起草了多项院机关机制文件;参加1990年至2020年期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班排查工作,共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997件。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刘滢靖同志2021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关永红,男,汉族,1985年4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云南省富源县人,2010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该同志勇挑大梁,专办执行“骨头案”,指导全市法院执行干警攻克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不规范、节点录入不准确的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90%”刚性指标提前完成;带领“快执团队”在2021年度共办理案件727件,办结656件,结案率90.23%,助推曲靖法院系统执行案件走在全省前列;带头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办理执行案件200余件,办理执行案件数位于全局干警前列。因工作实绩突出,连年荣获“优秀干警”“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称号,2019、2020年两次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执行干警”,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被评为“优秀曲靖法院人”,获通报嘉奖一次。
李翔,女,汉族,198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云南省江川区人,2013年参加工作,现任师宗县人民法院雄壁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自2016年以来,该同志配合立案庭一起建立、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针对交通事故集中在雄壁法庭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与交警队、保险公司统一各项标准的方案;担负起了法律传播使者的职责,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2021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9件,审结200件,结案率95.69%,所结案件无一申诉信访。先后于2019、2020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2021年被师宗县妇联评为“师宗县巾帼建功标兵”;2021年被曲靖中院评为“曲靖最美法院人”,记三等功。
田丽梅,女,汉族,1982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云南省麒麟区人,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办公室副主任。自2010年进入曲靖市检察院工作,该同志不断创新曲靖检察官方媒体管理模式,推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良好效果。她负责的曲靖市检察院官方微博的曲检人物、杜鹃普法、曲检提醒、小曲说法等栏目深受群众好评,曲靖市检察院官方微博曾荣获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全国检察微博二十强”等荣誉称号。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20年荣获曲靖市“扶贫先进工作者”、曲靖市“优秀政法干部”等荣誉称号;近年来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3次,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7次,多次被检察日报社、方圆杂志社等表彰为“优秀通信员”。
吕晶,女,汉族,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云南省宣威市人,2010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以来,该同志一直在侦监、公诉、未检等刑检岗位上默默耕耘,总结出多维办案模式,提前介入和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00余次,参与办理了“9.01”开设赌场案、“7.29”系列骗取医保案、“6.21”集资诈骗案、“4.29”非法经营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同时积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延伸至家庭、学校、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曾多次获市级嘉奖和“优秀公诉人”,2020年获“曲靖市优秀政法干部”、2021年获省级嘉奖一次。
朱景花,女,汉族、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云南省师宗县人,2009年参加工作,现任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该同志先后在侦查监督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公诉部门等多部门工作,多年一共办理刑事犯罪案件500余件,完成未成年社会调查报告140余份,走访调查400余人;勇挑重担,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共办理5件36人的恶势力犯罪案件。2020年度连续承办3件黑恶案件,审查卷宗200余册,同时还办理其他批捕、起诉案件70余件,完成了长达1500多页、7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因工作实绩突出,先后被师宗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及“优秀共产党员”,被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业务能手”,201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年获评“曲靖市最美政法干警”;2021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刘毅,男,汉族,1987年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法律硕士,云南省宣威市人,2010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副主任。从检11年,该同志工作中踏实勤奋、认真负责,曾参与办理曲靖市原供销社主任黄某某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件、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系列受贿案件、四川省原省长魏某涉嫌违纪案件、原副省长李某某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等要案,积极挖掘、捕捉信息,有效突破案件。2017年以来,负责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书记员招聘工作,做到零差错、零失误。先后5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业绩考评为优秀等次;2018年被市院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评为曲靖市“绿色家庭”。
王楚民,男,回族,197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宣威市人,1998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情报先行,超前谋划,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坚决有力,2014年撰写对藏传佛教深入分析的调研报告,被公安部国保局评为“特级情报”;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绩斐然,积极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曾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2009年被评为“全省国保业务能手”“全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遴选为首批“全国公安机关国保青年人才”。
孔德绍,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云南省宣威市人,1988年7月于昭通市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至宣威市公安局田坝派出所。该同志未担任过任何职务,但同样以高标准严要求践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严格格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加入警队33年来一直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经其手调解的矛盾纠纷多达上千起,其在民警这一岗位上的扎实奉献让群众和同事有目共睹。其在群众矛盾调解上的“听、查、劝、快”四字口诀让没有经验的民警在调解“小纠纷”、化解“小隐患”方面有“技”可施,提高了年轻民警的调解业务水平和成功率。运用其总结的四字经验,其在矿村矛盾案、2021年婚姻案中均有出彩表现,成功化解了矛盾避免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工作至今他荣获多项荣誉,其中荣获三等功两次,优秀公务员8次,宣威市公安局嘉奖7次。
吕大江,男,汉族,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罗平县人,2007年7月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2007年12月被分配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工作,现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该同事工作主动、业务素质扎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主动请缨参与到一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案侦工作中,先后与专案组战友一道破获了数起大要涉黑涉恶案件,包括“黑老大”代某案、“第一黑老大”张某锋案、以及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陈某红案等,大大提升辖区群众对麒麟公安的认同感以及对本地治安的感全感和归属感。近3年来,该同志亲手抓获刑事犯罪人员及各类治安违法人员700多人,还参与侦破3.23姜家巷故意杀害案、7.12碧桂园别墅特大盗窃案、7.15重大盗窃案、7.23非法采矿案、8.28故意杀人案、9.05组织卖淫案、10.29故意杀人案等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其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受到嘉奖4次,评为优秀侦查员1次,优秀共产党1次,优秀公务员1次。
杨春友,男,汉族,1974年9月生,大专文化,云南省陆良县人,1993年参加工作,现任陆良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三级警长。28年从警路上,该同志一直坚守在基层派出所,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做好桩桩“小事”。在板桥派出所成立“老杨调解室”后,他用自己独有的“温度顺气、尺度讲法、风度言和”三度调解法,将群众间的摩擦、单位里的是非、工地上的曲直等矛盾化解,共调解矛盾纠纷1217件,调解率达100%,召开调解座谈295起,服务群众1万余人,探索出一条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路子。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中央政法委“平安英雄”称号、曲靖市“先锋民警”称号、陆良县公安局个人嘉奖,被评为陆良县“优秀公务员”3次。
杨洁琼,女,彝族,1977年4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文化,云南省富源县人,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富源县公安局警令部教导员。多年来,该同志努力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带领所辖派出所走出了一条部门联动联排联调、警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共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以盗窃牲畜、盗窃三轮摩托、入室盗窃等民生案件为抓手,始终保持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因工作踏实认真,该同志于2006年被云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标兵”,2008年被富源县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曲靖市总工会评为“巾帼标兵”,2013年被富源县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张旭,男,汉族,1983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山西省长治县人,毕业于云南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级警长。该同志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具有大局意识,是一名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人民警察。同时该同志工作踏实,自2016年接手涉访维稳工作以来,坚持“白+黑”和“5+2”工作模式,任劳任怨,全力做好涉访维稳工作。几年来,核查、研判各类涉访维稳线索千余条,推送属地稳控了近万人次的涉访人员。在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方案预案三十余份,为基层公安机关处置涉访维稳群体指明工作方向。工作以来,多次受到了组织和上级部门的表彰,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3次“个人嘉奖”和3次“优秀公务员”。
刁贤友,男,汉族,1984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富源县人,2004年参加工作,现任云南省中安监狱五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该同志于2018年被检查出患有脑垂体瘤,并于同年12月做了脑垂体瘤切除手术,虽一直有后遗症困扰着他,但他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贴合监狱实际问题制定出相应实施意见,实现了全狱违规违纪明显下降、行凶报复为零的目标;敢于亮出扫黑除恶斗争利剑,共计排查出狱内罪犯检举揭发信息线索50条,查证属实4条,涉及20余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准确把握问题根源,寻找劳务生产提高的突破口,三个月内所辖监区实现监管安全连续“四无”的目标。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0年被省监狱管理局通报表扬为“抗疫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曲靖市2020年度优秀政法干部”,2021年被省监狱管理局通报表扬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马薇,女,回族,1991年1月生,大学文化,云南省麒麟区人,2014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寥廓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日常监管,2021年依法作出训诫17次、警告4次、表扬2次,收监执行1人,做出询问笔录200余份,审核监管材料1000余份;主导化解信访积案1件,重大矛盾纠纷3件,群体性矛盾纠纷3起,成功防范民转刑等事件发生;完成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选任工作,指导2个社区建设规范化调解室;积极探索“阵地建设+活动形式”的普法新模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近年来,先后获得麒麟区“‘防艾人民战争’先进工作者”、麒麟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及“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何伟,男,汉族,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会泽县人,2002年参加工作,现任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该同志在面对吸毒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时,真情付出用关爱融坚冰、用坚守保平安,从业16年直接管理教育吸毒人员500余名,开展难矫治人员转化教育200余人,转化成功率100%。在日常管理上,严格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从严从实做好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戒治、计分考核和诊断评估等各项工作,夯实了场所安全稳定基础。在领导岗位上,其特别关心民警职工辅警的职业成长和身心健康,他同其他班子成员精心布局,科学调配岗位,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充分激发大队民警职工辅警和衷共济、团结干事的强大正能量。因该同志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突出实绩,于2021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抗击新冠肺炎个人嘉奖。
资瑞飞,男,汉族,1986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云南省石林县人,2009年进入云南省第四监狱工作,现任云南省第四监狱一监区一级警长。该同事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在监区狱内侦查管教岗位期间严格按照监狱管理“四无”的目标和要求,深入“三大现场”,狠抓问题整改,有效杜绝了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监内,保证了监狱、监区监管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同时于危难之际勇于担当,2019年成为云南省第四监狱700余名干部职工中第一个报名参与脱贫攻坚的人,2020年4月,其所驻的村庄以零漏评、零错退、零举证的好成绩高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之后又以乡村振兴队员的角色继续驻扎该村落。今年7月以来,该同志带领44名队员奔赴麻栗坡县4个乡镇开展疫情防控、边境查缉处突等工作,3个多月来,他先后率领、参与查缉执勤40余次、执勤500余小时、巡逻500余公里、运送物资10余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无怨无悔的奉献和舍我其谁的担当。2018年7月,该同志因参与破获一起罪犯预谋脱逃案件,被司法部列为典型案例,荣记个人三等功。曾荣获优秀共青团干部、个别教育能手、优秀公务员、嘉奖等荣誉和表彰。
杨艳,女,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宣威市人,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宣威市复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该同志在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疫情防控、推进公墓建设、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中都取得较好成绩。她提出“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法治乡村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制定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办法、组织街道社区开展活动、建成线上调解平台,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和群众文明程度,取得了近两年复兴街道群众零上访的好成绩。该同志先后十余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多次获得宣威市“信访维稳先进个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胡成,男,汉族,1976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省富源县人,2002年参加工作,现任富源县胜境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该同志白天进社区,推进网格治理,排查风险隐患;晚上入农门,跟居民促膝谈心,开展普法宣传,了解他们的所需、所盼、所怨……2021年,他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共排查矛盾纠纷171件,成功调处165件,调解成功率达96.5%,协议履行率达100%。认真完成中联办交办的11件、省联办交办的6件和中央第十一巡视交办的13件重复信访案件重复治理工作,成功调解了肖某国交通事故劳务纠纷、支某用与街道纠纷等多起陈年信访积案。胜境街道2年来因征地拆迁等问题引起的新增越级上访数量为零。该同志还与街道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制定了《胜境街道网格员考核办法》,明确了网格员工作职责,制定了科学的激励措施,通过解决待遇保障问题,充分调动了网格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网格工作实现了“有名”到“有实”、有位到有为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