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来到师宗县五龙乡,及时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和余某因借贷纠纷产生的案款进行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和余某原来是朋友关系,因张某、余某等人合伙做生意,在罗平县城向周某借款50余万元,后张某和余某等人生意亏损,无法按时偿还周某的借款,周某诉至罗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张某、余某等人分别偿还周某相应的款项。履行时间届满后,张某、余某等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和余某都是师宗县五龙乡人,常年外出打工,执行人员经多次查找,均无法联系二人。今年春节,因疫情得到有效缓解,考虑到部分被执行人有回家过年的可能,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组织警力对涉及长期外出打工被执行人案件进行上门排查式执行。
2月11日一大早,法院执行干警迎着寒风冒着绵绵细雨,来到师宗县五龙乡,先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逮个正着,留下一组人员对其开展工作。另一组人员,则继续驱车到十公里外的山村寻找余某。刚进入村子,执行人员就看到余某在一空地处跟一群人在闲聊。执行员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余某害怕在村民面前丢了面子,立刻同意跟随执行员到五龙乡上进行处理。执行干警把两人带到五龙乡派出所借用的临时办公地点继续做工作,督促二人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干警耐心地对两位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希望二人能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但两位被执行人都说在外面打工赚不到钱,生计都难维持,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脱。据执行干警调查了解,两位被执行人在当地的经济条件都还比较好,但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向两位被执行人释明了相关法律后果,二被执行人可能将面临被拘留、罚款等处罚。二被执行人考虑到被拘留处罚后,不仅没面子,还将影响家人的生活和子女前途等后果,得不偿失,终于同意筹钱履行还款义务。
经申请人同意,由被执行人先履行部分款项后,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张某因家在乡镇上,很快筹到了前期履行的案款。而余某说他的家人不会用手机转账,只有等他们从十里外的村子送钱来交。而此时夜幕已降临,执行员们虽然饿着肚子,但是坚持等了两个多小时,最终让这一天的执行任务得以完成。二位被执行人也理解了我们执行干警人性化的执行作风,并表示后期案款会按时履行。
返程时已是晚上九点多,回罗平县城的山路上早已雨雾重重。罗平法院干警开着警车驱散雾霾沿着崎岖的山路前行,一天的执行工作虽然艰辛劳累,但成功执行的喜悦也驱散了雾霾和劳累。
对于民生案件中遇到当事人的种种情况,罗平法院一向情理与严法并用,既能化解当事人的心结,更能彰显法律的公平与威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