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同志,有人欠我们工钱,想向你了解一下,我们要怎么办,我们有老板写的欠条,你看一下。”一位中年男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工作人员。
2022年1月30日,板桥法庭门口来了一群人,拿着一张写欠条来咨询要怎么处理。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说:你们如果要起诉,要写诉状交到法庭。
案件回顾
被告涂某承包曲靖某水库项目施工,2018年8月原告一行10人经朋友介绍,来到被告涂某的工地上做工。因为原告家里有事及个人的原因,他们都只做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结算,被告涂某下欠原告张某全4600元、张某稳4470元、王某祥2100元、高某柱4960元、邵某良4760元、邵某祥1100元、王某飞5130元、李某华4800元、肖某良4800元、王某兴4870元。双方协商后被告涂某于2021年2月8日出具欠条一份。双方约定2021年腊月初十前付清,双方还约定了到期后未履行“按照国家银行利息计算”,但是到期后被告还是没有履行支付工钱的约定。
罗平法院板桥法庭收到诉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于2022年3月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通过“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涂某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上述原告的劳动报酬。
调解中,有几个原告坚持要被告支付利息。承办法官耐心对所有原告释法:本案中,你们虽然约定了逾期以后要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 “按照国家银行利息计算”,属于约定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或者现在通过这个线上调解平台,你们可以就利息的问题进行协商。
被告涂某也讲述了自身的处境和经济状况,涂某说:“现在我在文山州麻栗坡,我回不来罗平,这边因为前段时间的疫情影响,我们的工程一直还没有开工建设,现在我们都处于闲着的状态,没有收入,我的工资是按年薪结算,要到每年年底才能拿到钱。请法庭考虑我的实际情况,不是我有钱不付给他们。”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最后原告方都表示放弃利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字结束,已是下午6点40分。
法官心语
通过“多元调解”平台,板桥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依法维护农民工合理诉求。特别是后疫情时代,人民法庭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板桥中心法庭积极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充分应用智慧法院的各种先进工具,把非诉矛盾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