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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一份来自法院的“小黄车”骑行小贴士,请注意查收!
  • 发布日期:2022-03-23
  • 阅读量:36713

“我下班扫一辆骑回去就行。”

“你扫这一辆,我去扫前面那辆。”

自打师宗县城迎来了一批“小黄车”“小绿车”,它们已经成为师宗人民最喜爱的出行方式之一,骑行共享电动车给人们带来了凉爽、迅速、顺畅的体验。但是,骑车毕竟不是拍电影,骑着共享电动车上演“速度与激情”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子:未成年人李雷(化名)骑行“小黄车”与另一未成年人韩梅梅(化名)骑行的“小绿车”相撞,造成韩梅梅左侧腓骨粉碎性骨折并错位、左小腿软组织损伤。经交警认定,李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经调解达成协议,由李雷的父亲李闪(化名)赔偿韩梅梅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2.4万元。

目前还有骑行“小绿车”撞伤行人的案子正在审理中……

为了大家的安全出行和快乐骑行,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师宗法院特献上一份法院版骑行小贴士,助您完成每一次安全、华丽的骑行:

    ◆请仔细阅读注册时出现的条款及规定。请不要为了省事儿跳过这一环节,很多时候,这些被忽略的小细节往往就是让你远离事故的法宝。

    ◆骑行时请“独自美丽”。别看共享电动车的座位还挺长,可它真的只是设计给一个人坐的,请不要为了节省开支或是培养感情而两人甚至多人同骑一车。

    ◆不要超速!不要超速!不要超速!“车速已达到每小时15公里,请减速慢行”,听到这样的提示音后,请控制自己的车速,过快的骑行速度很容易让你对路边突然出现的行人、动物以及开车门行为避让不及。

    ◆过完16周岁生日,第二天再骑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第(二)项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所以16周岁以下人群一律禁止扫码骑车。此处有两个友情提示:家长朋友们请尽到必要的监管义务,防止孩子违规用车;16周岁生日当天,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法骑行人”哦!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式。骑行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刻保护现场及伤员(如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拨打急救电话后或无需抢救伤员的情况下立即报警,之后及时向共享单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报案,以便后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相应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