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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拾得他人银行卡猜对密码后……
  • 发布日期:2022-03-25
  • 阅读量:11260

 

拾得他人银行卡后猜对密码,
这概率不亚于中五百万大奖!
但,是否能取出他人存款?
法律告诉你:不能!
猜对密码后取出他人存款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具体的案例吧

 

案情回顾

因拾得他人银行卡猜出密码后使用,最终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是师宗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杨某飞信用卡诈骗案。

 

2021年8月1日,杨某飞在一银行取款机取钱时,捡到他人遗失的一张银行卡。8月2日10时40分,杨某飞持该银行卡到取款机前,尝试输入该银行卡的后六位数字,密码输入正确!“喜出望外”的杨某飞分三次从该银行卡取出人民币9000元。

当天12时,杨某飞又持该银行卡到另一取款机,分四次从该银行卡里取出人民币11000元。

 

经公开审理,法庭认为杨某飞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简单来说平时用的银行卡也是刑法中规定“信用卡”。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小编提醒:

 

对于有密护的财物,不要使用财物本身带有的数字作为密码,财物遗失后及时办理挂失登记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