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8时许,居民张某某到派出所报警称:今天晚上17时15分,我孙女(盘江小学学生)放学,发现她停在盘江小学门口对面路上的一辆白色自行车不见了,请求处理。
接到报警后,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值班领导及时安排民警对盘江小学周边的监控进行调取查看,经民警仔细查看相关视频,发现下午14时59分许,该自行车被一30岁左右男子骑走,经民警一路视频追踪,发现该男子将自行车一路骑至县城南门街一岔路口进去后就追踪不到相关信息。
民警当即决定到自行车消失点去查找,值班民警一路沿着南门街岔路进去的地方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19时40分,民警在南门街与梅家街相交的龙海花园三期小区门口,发现小区门口旁边的路上停着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经现场民警视频传回照片给报案人张某某辨认,张某某说此车正是她家的自行车。
为顺利抓到作案人员,民警随后询问龙海花园小区保安是否看到骑该自行车的相关人员,当班保安回忆说:今天下午是有一外地男子骑了一个自行车来到小区门口,说他是湖南来的,刚刚骑了一辆共享自行车过来,现在不知道这边的共享自行车是怎么归还。我告诉他说这个自行车不是共享的,应该是其他私人的,让他还是停到他刚刚骑走在地方去,但他说记不得开始骑着地方是哪里就停在这里啦。
正在此时,周边铺子一男子看到民警,主动走上来对出警民警说:他年前从湖南来到云南做生意,对这里的情况还不熟悉,今天下午他从别处骑了这辆自行车来到这里,他以为是共享自行车,后问了其他人该自行车应该是私人的,现在不知怎么办。
民警当即指出:该自行车不是共享自行车,如果当时发现自己骑错了,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同时对该男子进行了口头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
当晚19时50分,民警将“消失”的自行车交回到张某某手中,张某某连声表示感谢,并说现在治安真的好,真没想到报警一个小时后就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