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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走“捷径”想赚钱,结果自己先进了班房
  • 发布日期:2022-03-31
  • 阅读量:66178

远离电信犯罪,不做洗钱工具人,当今有句网络语叫做三样东西不外借,老婆、车子、银行卡,可偏偏有人把个人手机卡、银行卡、轻易借给他人支付结算,图的是每借出一张卡就能从中获利500元!一男子正得意钱来的容易时,殊不知,他已经涉嫌犯罪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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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陆良县公安局同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人以快递包裹遗失为名骗取现金20万余元。为尽快查明案情,帮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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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入调查,民警在线索梳理核查时发现,受害人高某的大量资金流向肖某(江苏籍涟水县人)的个人账户, 肖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经大数据分析,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于3月8日赶往江苏,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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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肖某于2月28日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对方承诺支付1500余元报酬,据肖某称,他自己并没有收到对方承诺的报酬。肖某明知出租银行卡违法,但其因利益所驱,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来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对转移诈骗所得赃款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陆良警方从江苏带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