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陆良县进入了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陆良县境内珠江水系南盘江、中源泽、丁子河段等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陆良县公安局加大禁渔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违规垂钓的行为,坚决查处打击和曝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近日,市场上的野生鱼类价格飞涨,有些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想通过非法捕鱼谋取高额利益。陆良县的朱某等三人被利益所驱,以身试法,趁周围无人时,便划着小船在县南盘江等禁渔水域来回穿梭。就在朱某等人满载而归的时候,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捕鱼用的地笼30余个,渔网3张,渔获物6公斤(其中鲫鱼4公斤、小黄鱼2公斤)。
目前,嫌疑人朱某(女,35岁,陆良县马街镇人)、念某(男,54岁,陆良县马街镇人)、袁某(男,65岁,陆良县中枢镇人)三人的行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