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 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共同装扮罗平绿水青山“高颜值”。”座谈会上,罗平县委政法委、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林草局等部门领导就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进行了探讨交流。
罗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坤就推动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意见,即: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 紧扣“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罗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协调配合,汇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联防联治”的新格局;探索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实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完善审判体系,全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工作。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更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审理法定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发挥综合审判法庭和旅游巡回法庭审判工作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建设;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制度改革和执法检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坚持审判效果彰显导向,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