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了,我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问问我们的案件,没有想到今天就通知我们来领取二十年前案件的执行款项了。”签完领条及笔录后,彭某某激动的对执行法官说道。那么,这起沉积二十年的执行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
件
详
情
1998年彭某某、陈某某与曲靖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由曲靖某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前给付彭某某货款本金45063元。之后曲靖某公司一直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彭某某遂于1999年3月29日向原沾益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某公司所有的钢板抵偿债务19767元,下欠部分因公司没有履行能力,该案于2001年11月13日中止执行。
案件中止执行后,由于被执行人的名称及地址不断变更,在二十多年中申请执行人也一直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信息,眼看案件就要被一直尘封下去……
峰
回
路
转
2021年7月,申请人到沾益法院执行局反映称,得到公司法人王某的电话,希望帮下欠的款项追一下。”记录了相应信息后,执行法官隔三差五地跟该公司法人王某联系与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王某回复信息,公司安排付款。
3月3日,某公司将下欠款项全部转到沾益法院的执行专户,这起长达二十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工作没有休止符,所有努力只为一桩桩法院裁判的完整兑现。沾益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