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高墙”内的信
“在这死神即将到来,我情绪低落的时候,是孙管教给了我积极的疏通和开通,才让我冷静下来,得以真心面对和悔悟我的罪责,勇敢面对和接受我将要承受的结果……”
这是一封留在陆良县看守所17号监室的部分信件内容,一名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在押人员写下的最后心声。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穆某的生命也被永远定格在2022年3月17日这一天。
2018年10月29日,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穆某(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因运输毒品罪被关押在陆良县看守所。
在收到死刑判决那一刻,穆某一度萎靡不振,思想情绪低落,整日沉默不语,也不与人交流,陷入悲伤的情绪,久久不能自拔。为防止穆某自伤自残,管教民警从法律、家庭、社会等方面,不断感化穆某,经常与其交心谈心,认真倾听穆某的诉说。每次在讲到法律知识时,穆某常常悔恨不已,在认清自己犯下的罪行后,穆某常说的一句话:“我对法律知识太无知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自己一定会好好做人,绝不给社会添麻烦”。
据管教民警介绍,穆某被逮捕关押期间, 其曾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妄想通过隐匿证据、逃避侦查试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减轻法律对自己的惩罚。但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穆某终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其告诉民警,最放不下的是家中83岁的老母亲和14岁未成年的女儿,自己本来以前是做土建工程的,由于利欲熏心,在别人怂恿下,走上了一条不归的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毒品害人害己,毁灭了多少家庭,就像穆某说的,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可世界上并没有后悔的药,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自尝恶果,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珍爱生命,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