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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何丽敏:调解讲法理明情理
  • 发布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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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有无异议?”“原告,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日前,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负责人何丽敏通过视频连线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中,何丽敏引导原告代理律师和被告不断磋商、交流,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迅速地打印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引导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020年7月23日,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签订资料编制委托合同后,原告按照要求进场编制材料,但吴某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经双方结算,欠款金额为55600元,吴某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所欠费用。但直至起诉之日,吴某仍未支付所欠的服务费用及违约金。原告遂诉至法庭,因被告在福建,不能到庭参加调解,故何丽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此案进行调解。

调解中,何丽敏充分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她说:“审判工作中,法官充分发挥通晓少数民族语言优势,了解民风民俗、乡土人情,将法理、情理相结合,这样才能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从早上8点多一直工作到晚上近9点,终于把这个案子调解了,其中一个当事人还当场履行了义务。”说起今年的情人节,何丽敏和同事无比感慨。原来这一天,大水井法庭和当地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联合对一起劳务者受害纠纷成功庭前调解。

 

唐某从吴某某处承揽了房子建盖工程,并将房子的外墙、内墙粉刷、贴地板砖分包给王某。今年1月26日,王某在施工中不慎从三楼房顶处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三方私下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王某家属便把唐某、吴某某诉至法庭,要求赔偿王某死亡造成的损失159万余元。

接到王某家属的起诉书后,何丽敏陷入了沉思,王某与唐某不仅是多年的合作关系,两家更是亲戚,现王某在施工过程中意外死亡,如果生硬地判决,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还有可能激化矛盾。

 

何丽敏当即联系了当地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以部门联合、委派调解的方式,通知三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漫长的调解,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入手,最终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三方当事人共同向大水井法庭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委派调解 + 司法确认”,不仅将这起纠纷在立案前得以“零成本”化解,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