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司法局组织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为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准确把握主要内容,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近期,沾益区司法局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会上,局基层科人员重点解读了两个《条例》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多元化解工作相关内容,并要求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行业领域实践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紧盯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家庭、婚恋、邻里等纠纷,加大源头预防、滚动排查和多元化解力度,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及多元化解基层网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认真履行化解责任。同时要求各相关科、室、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要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强化纠纷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沾益区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行业领域实践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全力推进,紧盯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家庭、婚恋、邻里等纠纷,加大源头预防、滚动排查和多元化解力度,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及多元化解基层网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认真履行化解责任。三年来,沾益区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受理9480件,调解成功9289件,成功率为97.99%,为促进沾益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沾益区司法局仍将持续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把两个《条例》学深学透。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两个《条例》,不断扩大两个《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度。三是用两个《条例》指导工作实践,对照两个《条例》规定,逐一查找工作短板弱项,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改进完善,不断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继续做好辖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和风险叠加,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